來源:中國企業報 作者:田晶 發布時間:
近日,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景氣監測結果顯示,一季度福建企業家信心指數為97.4,環比回升1.3點,是2008年下半年大幅回落后首次出現回升。福建企業和企業家信心“回暖”,當地良好的政策環境功不可沒。
1984年,福建55名廠長、經理聯名發出呼吁信《請給我們“松綁”》,一時間掀起了一場有關國企改革的大討論,成為推動國企改革的重大事件。當時福建政府對此持支持態度。
25年后,《福建省維護企業與企業家合法權益條例》(下稱《條例》)頒布實施,在全球經濟環境惡化、國內部分企業出現經營困難的背景下,為企業和企業家“再松綁”的話題再次被全社會聚焦。
從“松綁放權”,到維權條例為企業和企業家“再松綁”,25年來政策一脈相承。
十年磨一劍
“再松綁”,路漫漫。推動并見證兩輪“松綁”全過程的一位關鍵人物,福建省企業和企業家聯合會會長黃文麟告訴記者:“《條例》出臺前后磨礪10年,可謂歷經艱辛。”
早在1999年,時任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企聯會長的黃文麟領銜,在九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上提出了要求制定 《企業家法》的議案。
2001年,黃文麟又領銜在九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上提出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保障法》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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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企業和企業家立法維權的議案第一次在全國人大會議上出現,立即受到會內外的廣泛關注,新聞媒體紛紛報道。國家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士也發表評論,既有正面肯定,熱情贊揚者,質疑甚至反對聲也不絕于耳。
國家經貿委認為:以法律確定企業家的地位和作用,規范企業家隊伍的建設及企業家的行為,規范企業內外部環境,這是有現實意義和十分必要的。但同時也認為 “這些問題還要不斷地研究探索,總結經驗,使之不斷成熟后再逐步法律化和規范化。”
湖南一位
但是也有專家學者質疑甚至認為,這是 “打出的空拳”, “充其量只是企業家一種主觀情緒的宣泄”, “只能隔靴搔癢,落個寂寂而終的命運。”
面對 “未果”的境遇和種種不同的聲音,黃文麟并未氣餒。一次進京,黃文麟特地向時任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兼中國企聯會長的陳錦華當面討教。陳錦華表示支持這個議案,同時建議先從地方立法搞起,到時機成熟時再來推動國家立法。
由此,黃文麟把立法視線轉到了福建省。2002年1月,福建省九屆人大第五次會議上黃文麟會長聯絡福州、南平代表團提出了制定 《福建省維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條例》的立法議案。
2002年起,福建省企聯和省經貿委為企業保護條例立法開展了專題調研、專家咨詢和部門座談,并按立法的要求正式起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