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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紅十字會曲阜醫院院長姜健也帶著自己的議案來到北京。
全國人大代表姜健:國家要出臺一些法律、法規,要保證合作醫療和我們的醫改工作要貫徹執行。
這份一萬兩千字的議案凝聚了姜健大量的心血。
對全國人大代表來說,撰寫并提出議案、建議是法律賦予的一項重要權利,但如何撰寫出合格的議案,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按照法律規定,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主要由案由、案據方案組成。通俗地說,就是由理由、根據、具體解決辦法或者意見3方面構成。
為了保證議案質量,大量的調研工作是全國人大代表的必修課。
全國人大代表姜健:出去調研,最多的一天我要走4個單位,一年要開幾百個會。
在征集了大量群眾意見之后,姜健終于完成了議案的初稿。不過,按照規定,每份議案必須由30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附議之后才能提交,否則只能當成建議提出。為了將民意及時傳達并被采納,姜健還要為議案征集到足夠的代表簽名。
此外,1個全國人大代表團、30名以上全國人大代表,也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這一類議案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或者先交給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由專門委員會提出是否列入會議議程的意見,然后再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專門委員會審議這些議案的時候,一般要邀請提出議案的人員列席會議,發表意見。
因此,姜健的議案必須在被主席團列入會議議程之后,才能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表決。
提出議案是全國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履行職責的重要體現。不過,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參加對國家事務的管理、對經濟和文化事業的管理、對社會事務的管理。因此,他們的職權比僅僅提出議案要廣泛得多。
具體來說,全國人大代表的會內職權有:
1、提出議案權;2、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3、選舉和決定任命的投票權;4、審議權;5、提出人事罷免案的權利;6、提出質詢案和進行詢問的權利;7、調查提議權;8、表決權:可以對大會交付表決的議案、報告及有關事項或人事任免案表示愿意和選擇;9、免責權。
會外職權有:1、與原選舉單位保持聯系權;2、視察權;3、召集臨時會議的提議權;4、其他會議的列席權;5、參加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的權利;6、原選舉單位人大和人大常委會的列席權;7、人身特別保護權;8、代表特權。
總之,全國人大代表就是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為人民辦事,要為人民服務。正如很多全國人大代表所說的那樣:“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
全國人大代表宜春市委書記許兆軍:人大代表在履行職責的過程當中的作用很大,但是他是不同階層的代表有不同的作用,這個領導干部的代表主要是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行使自己代表的權利,這幾年代表通過視察,通過集中指導某一個事件,通過提一些建議,效果很好。
全國人大代表王晶:而且這個代表有上傳下達吧,對下我們要轉達中央的聲音,國家的一些法律法規;對上要反映民情,就是把我們這個在一線、在實際工作中了解的情況向上反映。所以那個除了這個日常的我們的會議之外,就是說我們日常的大會期間,我們更重要的還是閉會期間的一些職責。所以代表要更多地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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